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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推行医疗机构、医师、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

    关于推行医疗机构、医师、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〔2020〕605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健康委、中医药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医疗机构、医师、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(含中医药管理部门,下同)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的工作部署,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《关于加快医疗机构、医师、护士

    2020-07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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